各專業:
按照學?!?/span>2021年人才培養方案修訂原則意見》(東電教發[2021]19號)的修訂要求,需在10月5日前完成人才培養方案的審核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2021年培養方案審核工作由學院教學工作分委員以集中會議審核的方式分別組織進行,參加人員包括主管教學副院長、各系主任、各專業負責人、教學秘書、骨干教師等。
二、由各專業負責人對人才培養方案的修訂(制定)情況進行匯報,重點圍繞以下幾方面內容進行匯報(但不限于):
1.人才培養方案修訂、制定的過程。
(1)前期調研基本情況說明(含行業、畢業生、在校生等調研情況)。
(2)調研中反饋的問題及建議在培養目標和畢業要求中的體現。
2.各專業畢業要求與人才培養目標的支撐關系。畢業要求是否可學、可教、可測、可落實。
3.課程體系對畢業要求的支撐關系(含活動及實踐環節)。
(1)學科基礎課、專業核心課程設置是否科學合理。
(2)選修課程是否滿足學生多元化和個性化發展需求。
4.人才培養方案中的課程結構情況。
(1)通識教育課、學科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專業核心課、專業選修課的學時、學分設置情況。
(2)課程設置與國家標準、工程教育認證標準的對標情況。
(3)實踐教學環節學分/學時比例情況。
(4)實踐教學體系的設計及具體安排。
5.教學計劃安排是否科學合理,各學期課程學分學時是否均衡,大類招生的有關專業,第一學年開設的課程是否相同。
三、此次培養方案修訂是學校迎接2024年新一輪本科教育教學審核評估的一項重要基礎工作,請各專業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切實做好培養方案的審核工作。
學校將從各學院抽取部分專業進行集中匯報答辯,請各專業在學院審核的基礎上做好答辯準備,具體安排另行通知。